豪華辦公樓
  建設用地“少批多占”,超出批准用地將近2倍
  中國江蘇網4月11日訊 “一個僅有5個人的國土所,擁有人均超200平米的辦公樓,好闊氣!”連雲港市灌雲縣同興村民焦學好日前向媒體爆料稱,同興鎮國土所除了豪華的辦公樓之外,還採取“少批多占”的方式,多圈進去將近2倍的土地。江南時報記者昨日現場看到,同興鎮這個國土所果然“名不虛傳”。
  現場探訪:國土所新的辦公樓多半房間空置
  同興鎮位於灌雲縣東北部,由原同興鎮和伊蘆鄉所轄區域合併設立,北與連雲港市海州區接壤。昨天上午,江南時報記者驅車趕到灌雲縣同興鎮鎮區,在該鎮鎮區中心路最東邊路南側,遠遠的就看到一幢三層新大樓,大樓四周是黃色的圍牆,圍牆東西寬五六十米,南北長在一百米左右。
  走進國土所院內,大門兩側各有一塊空地,邊上都是整齊的水泥地面,走進去才發現這裡有人在辦公。在新大樓的後面還有一塊面積達數千平米的空地。走進辦公樓一樓大廳,記者看到在大廳內懸掛著一張工作人員監督表,從上面記者看到這個國土所只有包括所長、副所長在內共5名工作人員。記者粗略地估算了一下,每層樓面積起碼有300多平方,三層樓總面積應該在1000平米以上。
  村民叫苦:國土所建樓用地“擠”走他的企業
  “就是國土所將我的企業給擠走的。”今年年近60歲的焦學好是同興鎮振興居委會三莊村村民。2006年11月,他租用同興鎮一組4.6畝集體土地,簽訂了10年合同。隨後,他到工商部門註冊了一家中型規模的水泥製品廠。
  然而,距離承包期結束還有4年的時候,同興鎮國土所提出要徵用這個地塊建設辦公樓。2012年7月30日,沒有得到一分錢補償的焦學好被國土部門要求“限期搬離”。讓焦學好心痛的是,自己擺放在場地上價值近20萬元的機械設備、建材,以及焦學好專門架設的三相電遭到“阻止”,不讓搬走。2013年年初,同興鎮國土所強行動工建設。
  焦學好向記者提供一份當年同興鎮國土所“建設用地批准公示牌”的照片。記者看到一份灌雲國土資撥(2012)4號的批准用地機關及批准文號,上面顯示,這個用地建設項目名稱為“同興國土資源所服務中心樓”的批准用地為1994平方米。而現在實際占地面積約5333平方米,超過縣國土局批准用地將近2倍。
  回應之一:“多占”土地仍然可以種農作物
  那麼,同興鎮國土所究竟有沒有多占用土地呢?同興鎮國土所所長茆一峰予以了否認。茆一峰解釋,建設國土所辦公樓是經過層層審批的,不存在“多占”。而面對已經被國土所圈進來的3000多平方米土地,茆一峰稱,目前這塊地還可以用來搞農作物生產。
  對於茆一峰的這個解釋,焦學好並不認可,他說,所謂的國土所院內的這塊農用地,土層已經毀壞,已經不適合在上面種植農作物。“再者,即便是能種植莊稼,難道國土所會‘兼職’搞農業生產?”焦學好稱,這個解釋很滑稽。
  回應之二:辦公樓超標因合併人員沒到位
  按照國家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》規定,縣級直屬機關科級及科級以下分別是9平方米和6平方米,對照這一標準,同興國土所的人均辦公面積太過“奢侈”。對此,茆一峰稱,現在的同興鎮是由原來的同興鎮和伊蘆鄉合併而成,到今年下半年,原來伊蘆鄉國土所工作人員就會搬過來辦公,國土所將多出10多人,到時候人均面積自然就會降下來。
  茆一峰最後還告訴記者,對於焦先生反映的問題,縣政府部門已經調查。不過,昨天下午記者在與灌雲縣政府辦聯繫後,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他們根本就沒有聽說過此事。
( 原標題:連雲港一國土所辦公大樓真豪華 上千平米的面積只有5人辦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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